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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用公积金建保障房 缴存者可优先购买租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3:19  华商网-华商报

  记者昨日获悉,住建部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确定,最后通过审批的28座城市,西安市被纳入试点城市之一。

  据悉,本次获批的28座城市中,以二三线城市为主,一线城市只有北京、天津、厦门等少数获批,但上海、深圳、广州等房价较高的城市均落选。有业内人士指出,热点城市公积金利用率很高,闲置资金有限,而很多二三线城市公积金闲置达六七成之多,选后者做试点自在情理之中。

  试点带来一些连锁反应,其中一个就是地方政府上调公积金缴纳上限,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增加公积金缴纳余额,以提高可动用规模或争取试点资格。

  28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重庆、唐山、运城、包头、大连、长春、哈尔滨、无锡、杭州、宁波、淮南、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长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等

  西安市公积金数字

  历年累计320.02亿元,归集余额202.38亿元;将50%内的公积金结余资金建保障房;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最少能为5.6万户解决住房

  根据记者昨日从权威部门获悉的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西安市公积金历年累计达到320.02亿元,归集余额202.3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2.32亿元,个贷余额65.65亿元。西安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10580个,缴存职工人数达到121.77万人。累计提取公积金119.9亿元,累计有65万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住房公积金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利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对大家的利益有什么影响?

  ★会否影响日常提取?

  优先保证提取,50%以内放贷

  根据此前相关媒体报道,在住建部等七部门去年10月份联合发布《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后展开了相关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成为试点城市。在2009年12月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西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其中明确,贷款严禁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明确资金必须定向使用于政府主导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严禁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确保公积金安全?

  借款人须是非营利性专门机构

  讨论稿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借款人须是政府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或通过招标确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发放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借款人必须是政府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

  ★对缴存者有啥好处?

  公积金缴存者优先购买或租赁

  讨论稿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发放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相应调整。按照《方案》要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能建多少保障房?

  至少能解决5.6万户家庭住房

  西安可动用公积金能建多少保障房呢?

  按照2009年底西安市公积金归集余额202.38亿元的50%计算,101亿元对商品房开发市场来说不是小数,按照经适房建安综合成本3000元每平方米计算,101亿元至少可以建33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以及公租房,相当于今年西安1月到4月新盘期房加现房的全部销售面积,这相当可观。

  但是公积金所拿出的钱到底多少分给经适房公租房,多少分给棚户区改造还没有定论。按照最少拿出101亿来计算,也能提供336万平方米保障房,按照每户60平方米的建设要求,最少能为5.6万户解决住房。本报记者 陈思存

  链接

  西安公积金缴存标准上限提至5倍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显示,从今年7月1日起,西安市201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09年本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元的五倍(即12620元)。而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是,一般不超过2008年西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有条件的单位最高不超过5倍),即不超过西安市2008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79元的3倍7437元(5倍12395元)。

  本报记者 陈思存

  观点

  专家:有利增加楼市供给

  昨日下午6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刘晓军认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件好事,不仅可以增加楼市保障住房的供给量,而且也能盘活闲置的公积金,实现这些资金的保值增值。

  她同时表示,对于项目的论证及资金监管要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旦出了问题,最终蒙受巨大损失的,是缴纳公积金的百姓。

  市民:凭啥动用我的钱?

  对于用公积金建保障住房一事,西安市民张女士表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自己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也不是国家的钱,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只是社会公众委托专门看管社会资产的机构,那凭啥动用我自己的钱呢?公积金管理中心放贷建保障房,此前也没有相应的金融管理条例,银监会也不能负责,相应的监管机构还是个空缺,至今没有建立代表公积金缴纳人的机构,这个机构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参与到公积金运行当中,一旦出现问题谁来负责呢? 本报记者 陈思存

  担心

  公积金监管安全受关注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公积金贷款出去后,其安全性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的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只能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

  依据2002年重新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只能用作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因此住建部实际上是绕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实施城市试点。在相关法规还有欠缺,规章制度、监督权利归属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如果贸然将审批和监管权下放,一旦出了问题,从下至上的追究过程会非常漫长,最终蒙受巨大损失的,是缴纳公积金的百姓。

  不过,现下就有一个问题被摆在台面上,公积金使用的监管方仍不明朗。我国至今没有建立代表公积金缴纳人的机构,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参与到公积金运行当中。

  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不是国家的钱,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只是社会公众委托专门看管社会资产的机构,在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监管环节,不具备相应的权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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