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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 一批法官受处分 省法院系统刮起廉政风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3:49  东方今报

  “黑心矿主草菅人命,为何他们胆子这么大?因为判刑太轻了。个别法官和黑心矿主穿一条裤子,狼狈为奸,是可忍,孰不可忍。”

  昨天下午,在全省法院打击涉煤犯罪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各级法院自查,发现干警入股煤矿,一律就地免职,在全省法院系统刮起“廉政风暴”。

  【涉嫌受贿】

  伊川县法院院长被免职

  今年3月31日,伊川县国民煤矿发生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44人死亡,4人失踪,2人受伤。

  在昨日的会上,省高院通报称,对涉嫌受贿导致伊川县“3·31矿难”的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开除公职处分。

  2009年5月1日,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但一直瞒报。后被查实,同年9月,伊川县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判处矿主王国政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随后,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先后3次收受王国政送来的感谢现金,致使王国政在缓刑期间,仍作为矿主和实际控制人继续组织违法违规生产,最终导致“3·31矿难”的发生。

  今年7月19日至27日,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董振亭,案件承办人张占伟分别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逮捕。

  【违法违纪】

  全省法院处分62个干警

  会上还通报了今年前7个月全省法院查处违法违纪的结果。

  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62人,其中6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的通报,在查处的违法违纪人员中,庭长8人,副庭长13人,审判长1人,审判员14人,助审员2人,书记员3人,法警5人,其他16人。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查处的违法违纪干警62人中,审判、执行部门48人,这充分说明,审判、执行岗位是法院违法违纪的重灾区,须加强监督制约。”

  【全省普查】干警入股煤矿,一律就地免职

  在对伊川县“3·31矿难”调查中,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收受矿主贿赂、该院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浮出水面。同时,该法院有多名干警投资入股煤矿被发现。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三类问题的查纠:一是全面评查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涉及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案件是否存在违法办案问题。二是查法院干警是否有投资入股煤矿、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三是是否存在继续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一起煤矿事故牵出法院院长受贿,如此官煤勾结,张立勇称“非常震惊”。“一个院长毁掉了一个法院,带坏了一支队伍,罪大恶极、不可饶恕,是可忍,孰不可忍”。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矿难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公开或者暗中保护、包庇煤矿。

  张立勇分析,出现官煤勾结的情况,是少数干警出现了拜金主义、个人私欲膨胀、思想上出了问题。客观上,反腐教育缺乏创新、制度上存在漏洞、制度落实不力、查处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

  “小金库是腐败的土壤,伊川县法院一个刑庭就查出了300万元的小金库。”张立勇表示,下一步将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希望法院领导不要捂着、盖着,“捂着、盖着不是关心爱护干警,而是‘假爱’,结果就是一个个被逮捕”。

  同时,省高院要求法官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和《法官法》,对于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干警,一律就地免职。

  省高院监察室主任刘国松说:“两年多来,河南省法院系统已经召开了9次党风廉政会,这是史无前例的。”

  【省高院反思】 对黑矿主打击不力,该重判的判轻了

  “原来看报道时,从没把煤矿事故和法院联系在一起,认为是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张立勇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他发现,煤矿事故和法院有两大关系。“一是对黑矿主打击不力,该重判的判轻了,该判实刑的判缓刑了,甚至还保留了其职务身份,更可恶的是,矿主王国政还被判处缓刑。”张立勇说,2009年5月1日,国民煤矿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但一直隐瞒不报,后来被相关部门查实。同年9月,伊川县法院仅判处王国政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张立勇认为,正是这样的轻判才导致黑心矿主胆子这么大,草菅人命。“对没有公职的人来说,判一年刑无所谓,判缓刑更无所谓,他们是没有感觉的,还可以继续开煤矿”。

  “开车撞死人可以判死刑,但开煤矿死了几十个人最高刑期才7年,这样的判决确实太轻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张立勇表示,正在和相关部门研究。

  张立勇分析,第二层关系就是“官煤勾结”,法官队伍里的个别腐败分子入股煤矿,和黑心矿主相 互 勾结,成为“利益一体”,以至于对黑心矿主打击不力。“如果对这些腐败分子不严惩,事故还会发生,还会有许多民工兄弟死在煤矿下”。

  【重拳治腐】

  在审判、执行岗位推广设立廉政监察员

  “市长、书记可以提拔人,但法官却可以把人家的脑袋拿下来,可以判人家十几年刑,这个权力太大了。”张立勇说,法官的权力需要分解、需要监督、需要制约,而且必须在阳光下进行。

  张立勇要求,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各级法院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在加强监督制约上下工夫,在内部和外部监督上同时着力,割断权钱交易的“脐带”,堵塞以权谋私的“漏洞”,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张立勇要求,全省法院必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如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推广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做法,监督法官的日常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审判活动全面公开。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法院开放日”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综合新华社电

  今报记者 沈春梅 报道

  ■ 省监察厅念“紧箍咒”

  公务人员干预工程建设,撤职或开除

  今后,如果公务人员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事宜,将被撤职或者予以开除。昨天,省监察厅转发 《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

  规定明确,如果公务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或者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者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等,一旦发现有索贿受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将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

  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记者 王秋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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