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量刑建议试行半年上诉率下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4:15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实习生 姜淑娟 通讯员 林劲标 黎建辉) “第一,被告人被抓后揭发其他犯罪人员,有立功情节;第二,被告人当庭悔过,认罪态度好……希望法院对以上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被告人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昨日白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对被告人进行的量刑建议。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量刑程序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从今年1月至今,省高院、省检察院在全国同行中率先联手出台《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已过半年,由于量刑步骤一清二白,上半年上诉率下降了6.34%。

  过去:旧模式不透明

  记者了解到,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通常只会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是何种罪名发表意见,而对于被告人应当判处多少刑罚,则由法官或合议庭在庭后内部合议时才进行评议,控辩双方一般不参与。这就使得整个量刑形成过程过于神秘,容易引发当事人及其他人不必要的猜疑。

  根据今年1月份,两院会签的《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规定,所谓的量刑程序,是指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量刑建议,在人民法院组织或主持下控辩双方就量刑问题进行辩论,人民法院在刑事裁判中充分听取各方的量刑意见,并在裁判文书中阐述采纳与否的理由及依据。

  现在:上诉率降6.34%

  据透露,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有试点案件8121件,上诉率为8.74%,抗诉率为0.02%,发改率为0.25%,与施行前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地下降。其中白云区法院在审结的1479件试行案件中,上诉率为5.2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34个百分点,且无一宗被检察机关抗诉。

  会上肯定量刑规范化意义的同时,也有一些专家提出担忧,认为检察机关提量刑建议有越俎代庖之嫌,侵犯了法院的量刑权。

  对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张毅敏指出,“在控辩双方辩论的基础上,法官的裁决还是独立自由的。法官可能采纳控方的量刑意见,也可能采纳辩方的”,他强调,上半年的8121件试行案件中,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比例为93.32%,并不是100%,就说明了这点。1分2分3分4分5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