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介冒充个人卖房属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5:07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王舒)“中介公司冒充个人与房主交涉,卖出高价后房主却不知道。”日前,记者从市内部门律师事务所调查得知,时下很多房屋中介签订房产委托公证后,利用办理委托交易后买卖双方不用见面的空子,从中赚取差价。市公证部门提醒市民: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最好设置条款提防中介随意延时或暗地里加价售房。 “我想请教一个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我有一套房子出售,一位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冒充个人与我交涉,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她称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先不过户,要求先到公证机关对这份合同进行公证,等资金可以周转了再过户。”日前,在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咨询台前,50多岁的富先生向律师提出了自己在售房时遇到的疑问。律师表示,该中介人员的诚信已经出了问题,因此不应予以相信,更不应该再委托其办理房产交易的任何手续。

  近日,记者从市内部分律师事务所调查得知,随着本市二手房交易量呈现上升势头,市民与房屋中介的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多:个别房产中介打起了房产委托公证的主意,趁机捞一把。那么,为何中介能从中赚到差价?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中介不许赚取委托代理人房产差价,但有的中介以办理有关房产手续为借口,让很多不懂有关程序的房主办理了委托公证书,然后房产中介利用办理委托交易后买卖双方不用见面的空子,将房价抬高后卖出,赚取差价。

  为此,市公证部门有关人士提醒,为避免中介拖延售房时间或赚取差价,可在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注明销售时间或房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