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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防汛清滩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5:07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董艳春)昨天,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根据目前防汛形势,哈尔滨市发布了实施防洪清障的通告,要求从今日起至12日内,松花江哈尔滨段滩涂内违法建筑7日内自拆,保障防洪安全。

  据悉,为切实加强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对松花江哈尔滨段滩涂实施防洪清障。从2010年8月5日—12日,凡在松花江哈尔滨段滩涂内的违法建筑物、开垦国有滩地、种植农作物的单位或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限七日内终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停止耕种。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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