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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高楼风机吵得人睡不着 到底该谁管

  昨天上午,位于成华区建设路的某高层住宅的居民向成都商报记者反映,近来她家时常饱受机器噪声干扰,有时要持续到晚上11点,苦不堪言。

  环保部门披露,刚过去的7月,成都环保12369网上平台类似的噪声污染投诉量已达今年前7个月月均噪声投诉量的近3倍。其中,建设路该幢高楼的噪声投诉经环保部门、物业、开发商多次协调,问题至今仍没法彻底解决。

  目前,关于居民住宅楼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的噪声污染已触及监管空白———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这类噪声污染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按照原环保总局对这一问题的解释,环保部门只能尽力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告诉投诉人依法提起诉讼。”

  居民反映

  夜晚风机噪音太大 总是睡不着

  昨天中午,位于成华区建设路的这幢20多层的高层住宅在太阳下透出一股热气。这个由某置业公司开发的住宅区正经受一些住户的投诉,住户对小区6栋和2栋几个单元的房屋遭受噪声影响表示不满。

  成都商报记者昨天在该小区多个楼栋的数个单元进行了调查,居民反映较多的是2栋和6栋,其中6楼大平台上的排风机、水泵房、配电房等发出噪声。

  据今年6月份新搬来的住户何小姐介绍,这些排风机的噪声一般要持续到晚上10点之后,有时快到晚上11点都还在响。何小姐带成都商报记者查看了嗡嗡作响的排风机,并表示晚上比白天听起来噪声更明显。这些排风机在6楼平台上占了大约几百平方米的面积。

  住在该小区2栋的赵阿姨说,今年7月儿子刚把她接来住。“我才住了20多天,总是睡不着,晚上噪音太响了。”

  同住2栋的邓阿姨说,他们一开始就跟物管说过,也没有什么用,最后还是这样。

  环保部门

  反复让开发商整改 尚无最终结果

  针对该小区的噪声污染投诉,仅反馈到成华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的就有10多次,其中包括向成都市市长信箱的投诉。早在今年1月19日,该小区居民李先生向市长信箱反映称,其所在的6栋6楼每天遭受风机噪声污染影响的时间从早上商家营业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该信最终转至成华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具体办理。由于这类排风机的噪声污染情况,区环保部门没能力监测,后来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

  这份编写于今年1月8日的监测报告显示,“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其所监测的6栋2单元某房间的等效声级为37分贝,监测时间为1月6日晚上11:20。根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此类房间属于2类A类房间,其晚间的标准限值为35分贝,监测结果显示为噪声超标排放。

  成华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出示的市长信箱投诉办理情况显示,他们曾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此事,并反复要求开发商整改,但还是没最终结果,将继续督促整改。

  开发商

  经多次整改 噪声已达要求

  昨天下午,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人士对成都商报记者解释说,他们接到业主反映的情况后,已积极协调帮助业主解决问题,没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但是,排风机是开发商购买的,物业公司只负责维护,最终需要开发商等一起出面才能解决。

  成都商报记者随后联系到该小区开发商的媒体负责人,对方称自己正在重庆开会。她表示,公司按照成华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的要求,已多次整改,噪声已下降到了合乎要求的标准之内,“我们整改后很多人是表示满意的,现在不满意的估计也是少数。”

  对方还解释,由于该楼盘下面是一个大型的商业体,不可能不使用排风机。此外,该排风机“只是偶尔开一下”,在检修等情况下声音才比较吵,平时噪声并不严重。她还表示,该公司已经从技术上想了很多办法解决噪声问题。“但是,一点噪声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当记者要求对方提供其整改达标的书面证明材料时,该人士表示相关人员已经下班,当天不可能找到了。

  问题剖析

  “结构噪声”污染面临监管空白 成都已非个例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类似属于“结构噪声”污染的问题,在成都并非个案。

  今年5月11日,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也接到市环保局转来的一份信访交办件,这份反映温江“珠江国际花园电梯间噪声扰民,影响住户生活和休息”的信访交办件来自省环保厅。此前,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早已知晓温江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此进行过查处,但结果不理想。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说,此前较多的投诉主要是餐饮噪声、KTV等娱乐场所噪声和占道经营的吆喝声等,对居民楼内的设备噪声此前并不多见。

  据悉,该投诉经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多次协调处理后,投诉人仍有不满。“但是,我们还不能强制执法。”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问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只是实际中大都交给环保部门在处理。

  原国家环保总局就类似问题在复函中表示,对此类问题,在地方法规、规章也没明确做出规定的情况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我们只能尽力调解。”温江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说,最好是法律能够明确由哪个部门监管,如何监管。

  此外,成都曾有一位法官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咨询此类“结构噪声”污染问题,了解有关情况后该法官放弃立案,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成都商报记者 祝楚华 实习记者 刘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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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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