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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家长索赔8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5:56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彭森报道

  8月1日晚,一男童在罗湖区东晓街道碧岭华庭小区游泳池溺亡,本报以《一男童小区溺亡数小时无人认领》为题进行了报道。昨天上午,因和小区管理处一直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这位不幸男童的父亲带领几名家属身挂纸牌来到小区,要求物业管理方赔偿。

  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8月1日晚上8点左右,当时有三个女士带着一个6岁男孩小赖进入碧岭华庭小区,到游泳池购票进场游泳。其中一位女士是男孩父亲赖先生同事的妻子。赖说他当时专门把孩子托付给了这位女士。晚上8:48,这其中的两个女士来找岸边的救生员,要求帮找一个5岁~6岁大的男孩。救生员马上认真查找,一分钟后在泳池的一个地方发现一个阴影,即刻跳下去把男孩救上来了,另一救生员也马上跑过来进行施救,抢救持续10多分钟。10多分钟后120来到现场接手抢救,但最终不幸还是发生了——小男孩溺亡了。

  事发至今,管理处一直在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进行现场勘测、当事人笔录、提取监控等,确定小孩是溺水身亡,属意外事故,非刑事案件。

  管理处马主任介绍说,小区游泳池从开馆以来,管理处一直是按泳池管理的标准和流程来服务,配备有救生员、相关标识、照明、器材、监控等等。管理处也有标识牌提示入场人员:12岁以下或1.5米以下儿童只能在浅水区,并要求有成人陪同照看,严禁进入深水区游泳。

  事情发生后,管理处不断对家属进行安抚并协商处理善后事宜。马主任表示,作为物业管理方,一定会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一事件承担应负的责任,但她认为孩子的父亲赖先生提出赔偿85万元的要求太高。记者联系上赖先生,赖对目前85万元的赔偿要求未置可否,说100万元的赔偿要求他们也提出过,都是按照有关的法律计算的。

  目前街道司法所也参与了调解,但几轮谈判下来双方仍然未达成一致。马主任表示管理处不会回避这一事件,但也希望家属和平处理事情,坚持自己的诉求也可以采取正当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但家属若采取不理性、过激的行为影响小区的经营秩序和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管理处也会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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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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