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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4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张虎林)今天,沁水县工商局对一家储煤场无照经营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4.1万元。
5月14日,该县工商局接到县治超办通知称,在该县端氏镇有一家储煤场无任何手续,一直从事煤炭经营活动。当日,工商执法人员便对该储煤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储煤场未办理相关手续和营业执照,非法从事煤泥经营活动,违法经营额70000元。今天,沁水县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8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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