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监狱民警在例行检查服刑人员信件时,发现狱外寄给服刑人员左某的一封信件中,有劝说让其自首的内容。结合左某近段时间的一些反常表现,监狱民警展开调查,发现左某和其他关押在另外两所监狱的3名服刑人员有重大漏罪在身。
3日,四川省监狱管理局通报了一起在监狱发现并破获的案件。
检查信件有人劝他“自首”
左某今年19岁,2008年12月,他伙同瞿某、黄某、向某暴力绑架一名“野的”司机,并索要2万元赎金,被警方挡获,4人均以绑架罪被判刑,分别关押在嘉陵监狱、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宜宾监狱。
2009年9月,左某入监,并接受教育,表现还算正常。
从今年6月起,全省监狱展开了“树立专政惩戒之威、保持狱内‘严打’高压态势、大力开展坦白检举、打击违法违规”的“威仪”专项行动。
其间,左某渐渐表现得心神不宁,时常晚上睡不着觉,改造积极性也越来越低。
这些情况,左某所在的9监区民警都看在眼里。
6月底,9监区民警在对服刑人员信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封狱外寄给左某的信中,有劝说其“自首”的内容。
这引起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将信件扣压并送交监狱狱侦科进行审查。
结合信件内容和左某近期种种反常表现,狱侦民警分析,左某极有可能有重大漏罪在身。
严密防范延伸调查同案犯
信件被扣压的这天,左某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和以往不一样。
而此时,狱侦民警已经开始从外围展开调查,了解到和左某同案入监的翟某被关押在嘉陵监狱的第七监区;黄某、向
某分别被关押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宜宾监狱。
通过和这几所监狱的联系,嘉陵监狱狱侦民警从未管所得知,左某的同案犯黄某近期也因表现异常正接受狱警调查,并且已初步坦白自身漏罪:他曾伙同他人,于2008年11月在云南抢劫杀害了一名“野的”司机。
“这样一分析,左某、黄某可能是同伙作案,甚至有可能还有其他同伙。”嘉陵监狱和未管所狱侦民警沟通后分析,并与云南警方取得联系。
原来,2008年11月22日,云南富源县的确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由于缺乏证据,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嘉陵监狱狱侦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决定对左某进行突击审讯。
经过数小时的较量,左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交代了在云南抢劫杀害“野的”司机的犯罪经过,这与未管所服刑人员黄某的供述基本吻合,并供述作案的还有瞿某、向某。
正面交锋4名罪犯承认漏罪
与此同时,嘉陵监狱另一名服刑人员瞿某也在接受审讯,而40岁的瞿某具有较高的“抗压”能力,一直不配合调查,更不认罪,狱侦民警和他打了两天的“持久战”,瞿某才交代犯罪事实。
由于案情重大,省监狱管理局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局长刘志诚及分管副局长游柱石指示,该案要限时查清、快破快处,消除狱内不安全因素,并成立由省局狱政处牵头,嘉陵、未管所、宜宾监狱8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并案侦查。
6月29日,专案组研究案情后,制订了多套审讯方案,结束对少管所黄某的审讯后,专案组连夜赶到宜宾监狱,对主犯向某展开突审。
经过连续4个多小时的政策攻心,向某最终还是交代了策划并实施“11·28”云南抢劫杀人案的经过。
此外,4名服刑人员还交代了另外1起在云南实施的抢劫案,以及两起在四川实施的抢劫案,目前云南警方已核实两起,罪犯也已顺利移交给云南警方,接受进一步调查。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璐
实习生沈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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