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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温法规50年未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7:58  华龙网-重庆商报

  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因高温出现多名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世,大多为环卫工人,或是农民工。此外,高温津贴在一些地区成为“空头支票”。

  对此,昨天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罗云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述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目前仍在实施的全国性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颁发于1960年,至今50年未修改;此外,现有规定执行不足,高温停工规定均无强制效力。

  法规严重滞后50年未变

  作为我国现行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在1960年颁布实施,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该条例仅在组织措施一节中提到,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罗云表示,该条例中,对于高温的界定、高温休假、高温补助等具体细则均未明确。他认为,目前的高温劳动保护方面现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法规落后,另一个则是现有规定的执行不足。

  要让劳动者“热”有所得

  重庆市于2007年6月率先在全国施行《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该办法规定,当日最高气温在37℃至40℃时,高温补贴额度每天5元至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至20元。

  据重庆市气象局统计,7月份,重庆除了城口、秀山、酉阳和黔江外,其余区县均出现了37℃以上的高温天气。重庆万盛共有15天气温在37℃以上,其中有3天更是“烧”上了40℃。按照该规定,万盛区的劳动者可获最低90元到180元的高温补贴。

  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潘光灿介绍说,劳动者可每月10日在重庆市气象局网站查询高温实况统计资料,“有关高温补贴的违规情况,劳动者可拨打投诉电话,一旦查证投诉属实,企业不仅要补发劳动者高温补贴,还要接受1000元至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新京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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