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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山承包关系保持稳定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8:43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可英实习生/陈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已正式颁布实施《广州市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全市27.2万公顷集体林地实施林权制度改革,拟于明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广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林农180万人,目前全市已完成6个村的试点工作。

  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地可逐步收归国有

  《方案》明确指出,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核心。要区分自留山、责任山、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已划入保护的山林、已流转的集体山林、权属有争议的山林等不同情况,依法将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分股、分利等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经营主体地位。自留山稳定不变,长期无偿使用,并允许继承。此外,责任山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不变,林地承包期为70年。

  《方案》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对撤村建居或村改公司等经济组织已将包括山林在内的资产通过民主方式依法、依规和按有关章程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固化或已完成股份化改制的,应予以认可。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采用公示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租赁、转让、拍卖等方式依法流转,流转收益按股分配。对拟列入开发利用计划的园地和25度以下的山坡地不分股、分利到户,继续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此外,对已划入保护的山林作出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法定方式将自然保护区和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集体林地逐步收归国有。

  统一商品木材税费征收标准

  减轻负担是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改革实施后,农户经营自留山的收益将归农户所有。经营承包林地的收益,除依法缴纳税费等合法费用外,归经营者所有。全市统一商品木材税费征收标准。

  《方案》提出要放活经营,实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非木质经营利用项目,以增强生态公益林的自我补偿能力。

  根据《方案》,将推动山林经营者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要对流转期限、林地用途以及流转程序等加以规范。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并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实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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