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雅棋 实习生 欧晓娟
2009年1月,何某发现女友小周与在昆明开工厂的潘老板有不正当关系后,便想去敲诈潘老板,并邀约了吴某,后吴某又邀约了吴某某。2009年1月8日20时,何某、小周、吴某、吴某某四人,在塘子巷附近的一招待所开了间房,小周给潘老板发短信叫其过来。潘老板来到招待所房间后,何某等三人对其实施暴力。随后,几人从潘某身上搜出电话和香烟,并从他车上搜到三千多元钱。接着,四人开车将潘某丢到贵昆高速路上。
2009年3月,吴某开着潘某的轿车,与老张见面,因贪图便宜,老张就买了这辆赃车。2009年1月,潘某家人因联系不上他,便向昆明公安报了案,随后警方在贵州发现潘某的尸体。
近日,昆明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吴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吴某某犯抢劫罪,判无期徒刑;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老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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