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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为乳品安全拧紧“发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9: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8月6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衣晓峰 刘彦龙)在日前举办的全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培训会议上,黑龙江卫生厅要求省内所有乳制品企业须对照新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原有企业标准及时修订或废止。会议指出,乳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全面提升乳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用责任和良知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

  今年3月底,卫生部公布了《生乳》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于6月1日起陆续施行。这些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了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

  在此次大规模的培训活动中,来自黑龙江卫生厅、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畜牧兽医局、省疾病控制中心负责人以及省内逾百家乳制品企业的代表,就《生乳》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制定概况及乳品产品标准、检验方法聆听了专家的阐述和解读。会议要求,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尽快掌握新标准的相关规定,利用新标准实施过渡期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要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充分履行应负的法律义务,主动依法组织乳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作为乳制品生产和消费大省,黑龙江目前共有乳品企业137家,其中规模以上乳制品加工企业82家,规模以上企业乳制品年生产能力377万吨,固定资产总额64.8亿元。从即日起,这些企业将对所执行的产品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企业标准须及时修订或废止,并报该省卫生厅备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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