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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近一成命案祸起因是“婚外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9:2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8月6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刘继滨)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六年来全省发生的各类命案中,四成以上是因矛盾激化引发的报复杀人。其中,婚恋奸情引发的命案居高不下,占矛盾命案的20.2%,是一人杀多人命案产生的主要因素。

  7月17日清晨,鹤岗市峻德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居住在兴安区的叶某(女,55岁)被人打死在屋内。经工作,犯罪嫌疑人孙某于案发后1小时抓获。原来,孙某、叶某夫妻两人于年初从克山县老家来到鹤岗打工,孙某每天早出晚归在外干力工活,妻子则每天泡在麻将馆消磨时间。妻子叶某在打麻将的过程中结识了“麻友”李某,并与李某产生了婚外情,此后,妻子叶某便经常抱怨孙某没出息挣得少,并多次提出要与孙某离婚。7月17日5时许,两人因琐事又发生了争吵,随后叶某便换上了一身新衣服,并取出了家中仅有的一万元钱要与李某离家出走。恼羞成怒的孙某便追到厨房,并随手拿起一根立在墙边的木棍,向妻子的头上猛击,在发现妻子死亡后便立即逃离家门。

  据统计,2004年以来,黑龙江省发生的命案以杀人、伤害致死和抢劫三类为主,分别占命案总数的59.28%、26.62%和13.29%。除2006年外,爆炸、绑架、放火、投毒四类命案的破案率达到100%。

  从作案动机看,各种矛盾激化引发的报复杀人、激情突发和图财三种动机占全部命案的98%。其中,由于矛盾激化引发的报复命案居于首位,占命案总数41.03%。在各种矛盾引发的命案之中,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占到矛盾命案的30.6%;由于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占13.73%。此外,婚恋奸情引发命案虽然比家庭矛盾引发命案少,但居高不下,占20.2%,这是一人杀多人命案产生的主要因素。因激情突发引发命案位居第二位,占命案总数的40.58%,这类命案大多由于醉酒滋事或是在娱乐场所产生矛盾纠纷后逞强斗狠而引发的,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所用的刀具多数是随身携带。因图财引发的命案居第三位,占命案总数的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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