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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厉禁止统计数据造假 造假者严惩不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0: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8月6日消息(记者陈定川)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和福建省监察厅、司法厅近日联合决定,严厉禁止统计数据造假,并查其根源,严惩数据造假者。

  据介绍,为治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顽症,前一阶段时间,福建省各级统计、监察、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了全省自查,并通过媒体、网络公布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大检查工作,努力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政府有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做好这次大检查工作。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将于8月中旬进入抽查阶段。

  据了解,这次重点抽查自2008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强令、授意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抵制或检举弄虚作假的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或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失察等问题。

  对于在大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调查对象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通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查出的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给予通报并公开曝光。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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