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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略阳严格公车管理 遏制“车轮”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0:3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8月6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王伟 李维刚)日前,陕西省略阳县纪委就遏制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公务车辆管理的新规定,重申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防范“车轮”腐败,力倡节俭务实之风。

  从制度的建立健全入手强化公车管理,是略阳县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的重要抓手。略阳县明确规定,各级各单位购置公务用车,要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向财政部门申请核定车辆编制,财政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编制及购置标准严格把关,无编制任何部门不得配置公务用车。县公务用车购置审批领导小组和纪委对公务用车的审批每年5月、11月各集中进行一次,平时不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购置公务车辆实行“先报批,后购置”的原则。公务车辆报废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办理,严禁私自报废。公务用车的处置,由财政部门负责按相关程序进行。

  规定同时要求,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公务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禁公车私用,不准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办理私事及外出旅游休闲;不准用公务车辆接送子女;不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公车;不准用公务车辆接亲;不准将公务车辆私自外借。在此基础上,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定期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购车、违规处置公务车辆、管理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等方面的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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