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历时两年将其抓获
本报滨州8月5日讯(记者王进军通讯员王玉强崔海波)7月29日,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举抓获了在逃两年的李某。
2008年10月31日,李某驾驶大型货车与高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高某、刘某、安某(女,11岁)受伤,安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案发后,李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家中物品变卖后逃跑。由于该案造成一死一重伤,给受害者家属造成巨大的悲痛,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做好受害人家属安抚工作的同时,先后组织民警赴淄博、沾化、黄骅、莱州等地调查。
7月29日,在滨州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获取李某在淄博市桓台县出现的重要线索,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桓台,在桓台县公安局的协助下,一举将李某抓获。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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