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日讯 (记者张纪珍)临沂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日前公布,今年全市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并明确了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的上线和下线。
根据临沂市政府下发的通知,以2009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811元为基数,确定2010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最低增长比例确定为: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最低增长0.3%。
根据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增长工资。而生产经营较困难、当年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低于下线的水平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
此外,临沂市还将对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实行分类调控政策。对于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当年实发人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在基准线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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