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日讯 (记者张纪珍)临沂市深化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意见日前出台,今年临沂将确保全市新建农村住房15万户,改造危房2万户。
意见中提出,城中村、城郊村以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为主,提倡建设小高层和高层住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区域特点和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地做好中心村规划,在建设规模上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要求,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在建设模式上参照《新农村住宅施工图图集》,宜楼则楼、宜房则房。努力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
对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一些收费政策,意见中再次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城中村、城边村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中的村民安置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不超过最低标准的30%收取;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房建设项目实行行政性事业性费用“零收费”。
在资金方面,今年市财政继续安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亿元,农信社、农行、工行从去年开始,三年内分别增加 50亿元、24亿元、15亿元的贷款额度,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2009年以来,临沂市的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新建农村住房15万余户,改造危房2万余户,一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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