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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范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须整幢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5: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6日消息(记者刘湛)“一个楼盘只有几栋楼,可开了无数次盘。每月从那里经过,都会看到这个楼盘将开盘的广告,而且房价在这种挤牙膏似的的开盘方式中不断上涨……”家住重庆加州城市花园的何先生对周边一楼盘颇有意见。让何先生高兴的是,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出台实施《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针对目前房地产销售市场出现的问题从四大方面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针对开发商挤牙膏似的开盘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许可时,应对商品住房整幢进行申请,禁止按单元、分层申报。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捂盘涨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迟迟不开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

  针对开发商捂盘的现象,通知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必须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一次性公开,整幢、全部同时对外销售。应统一规范制作《面积价格公示栏》,公示每套商品住房的建面价格和套面价格。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收取相关费用的,应按照可售房源与需求购房者1:1的比例确定交款的购房户数。上述规定将有利于充分公开市场房源和价格信息,有效遏制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让老百姓明白购房,切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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