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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2个省区市取消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16:54  新京报

  本网快讯 (记者 钟晶晶)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消息,称截止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发文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目前,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据统计,此次取消优惠电价共涉及金额150多亿元,对促进全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份,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清理高耗能优惠电价。在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3.2%后,二季度单位GDP能耗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上升0.09%。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表示自一季度以后,各部门清理优惠电价的措施发挥了作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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