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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高白内障等三类单病种报销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13:23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陶颖) 9月起,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治疗中的人工器官报销额度,提高50%以上。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三类单病种报销标准提高办法。

  自2004年起,本市推行单病种付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虚高的医疗费用,充分利用了医疗卫生资源,加大了对参保人员的报销力度。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标准的精神,将白内障、青光眼两个病种治疗中使用的人工晶体报销额度由810元提高到1215元,股骨颈骨折治疗中使用的人工关节报销额度由5400元提高到8100元,如果是双侧手术,个人可少掏5000多元,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如参保人员自愿选择高于该费用标准的,高出费用另行自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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