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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文物铁狮子 保卫人员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1日02:25  河北青年报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 通讯员于绍辉)石家庄某公园三名保卫科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导致园区内的省级重点保护文物两尊铁狮子一夜间“不翼而飞”。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以三人涉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向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指控,聂某担任某公园管理处保卫科科长负责该公园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对园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铁狮子”(共两尊,分别高1.32米、1.24米,铸造于金代大定二十四年,即公元1184年,距今已有826年的历史。1982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专人保护。特别是2009年6月后,园区改造期间,监控设施无法使用,其对保卫科下属工作人员既不强化对铁狮子等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意识,也不严格监督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致使铁狮子成为园区安全保卫的死角和盲区。

  崔某和霍某今年1月1日晚值班过程中,既不认真履行巡逻职责,也不检查石狮子的安全情况,严重渎职。

  由于几人的渎职行为,对盗窃人先后三次盗窃铁狮子均未察觉,最终导致1月2日1时许铁狮子被盗走,且在铁狮子被盗后仍未及时发现,直到当日下午才被游人发觉。

  检察机关认为,三人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文物安全保卫公务的人员,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保卫职责,导致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损毁,应以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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