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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反遭老板推伤 检察院帮她要回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2日02:0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城口县妇女李祥一去装饰工程队帮工,觉得吃不消,几天后不干了,当初约定的工资,老板以其干的时间不长拒付。李祥一讨工资时,被老板推倒受伤,向城口县检察院寻求法律援助,近日,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女工讨到了医药费和工资。

  去年11月4日,家住城口县的李祥一到毕某承包的装饰工程队做小工,双方事先约定,按每个小工60元的标准结算工资。李祥一做了四五个小工后,觉得身体吃不消,向毕某说明情况后,要求结算工资离开。毕某同意李祥一离开,但拒绝支付270元劳动报酬。

  去年11月20日下午,李祥一在县城北大街遇见毕某,向他讨要劳动报酬。毕某先称“这段时间没钱”,后来干脆说不认识李祥一,双方为此发生抓扯,毕某将李祥一推倒在地,造成其头部受伤。随后,李祥一被人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李祥一头皮挫裂伤,颜面软组织挫伤。李祥一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疗费4218元。

  李祥一出院后,多次找到毕某讨要工资,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害费用无果。无奈,李祥一及其家人来到城口县检察院,希望寻求法律救助。

  城口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受案范围,受理当天依法做出支持起诉决定。随后,城口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李祥一和毕某在法官主持下,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毕某支付李祥一医疗费、误工费等3000元,支付李祥一劳动报酬270元。记者 唐中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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