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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高原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2日11:20  云南网

  “治理见了成效,更有了效益,洱海为依法保护治理我省九大高原湖泊提供了许多有益经验。”在大理金泰奶牛养殖基地,得知通过试验牛粪种植双孢菇技术,基地每年减少2700余吨的牛粪排放,还额外实现了100多万元的利润,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们欣喜地说。

  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前往大理州、丽江市,就两地贯彻落实《洱海管理条例》、《程海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林率队检查。

  自1988年《洱海管理条例》制定实施以来,大理州不断加强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力度,洱海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水质连年保持在Ⅲ类以上,今年1至4月达到Ⅱ类水质,成为国内城市近郊保护最好的湖泊之一。《程海保护条例》于2007年施行,通过近年来依法治湖工作的不断强化,程海水质长期保持在Ⅲ类标准。今年8月,省政府在永胜召开了程海水污染防治现场办公会,有力地推动了程海湖保护治理工作的开展。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前往污水处理厂详细询问城镇污水处理及截污管网工程规划建设情况;走进田间地头、养殖基地,了解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进展;前往生态湿地,查看入湖河道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检查组认为,保护高原湖泊,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应把保护治理与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旅游二次创业等工作相结合,从区域治理向流域治理转变,从点源治理向面源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使高原湖泊焕发新的活力。

  在与两州市分别召开的情况反馈会上,李春林充分肯定了两州市贯彻落实条例推进保护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他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要认真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牢固树立依法保护、全民参与、科技预防、创新机制治理高原湖泊的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已颁布实施的管理条例;要加强入湖水道的防治和面山保护力度,妥善解决沿湖保护区内建筑的搬迁问题,加大项目的筛选、储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参与开发与保护,强化当地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断探索保护与发展兼容的工作新途径。

  记者 季征(云南日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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