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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还需处处留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2日20:53  内蒙古晨报

  ○天天3·15

  本报讯 很多消费者认为租房是件简单的事,其实不然。近日,消费者李某来呼市打工,想租个房子先安顿下来,再寻求工作。李某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四处寻找租房信息。经过再三考虑,李某相中了玉泉区安利公司附近的一处房屋,和房东电话联系后,约定当天下午看房。由于租房心切,李某到达出租房间内,和房东攀谈了几句,大概了解了一下房屋费用缴纳方式等,谈话过程中李某并没有对房屋内部设施、物品仔细查看。因同时看房的人不断,李某租房心切,就草草签下了租房合约,交付了房租。

  租到房子后,房东告诉李某房子里的所有东西他都可以自行处理后就走了。李某这才开始收拾屋子,发现床上有很多废旧的被褥,地上有输液管、针头、拐杖,房子的拐角还有冥币。李某越收拾心里越发毛。于是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是她家老人用的东西,被褥是她自己的,都不要了,可以全部扔掉。

  李某心里仍有疑虑,下楼扔东西时,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了房子的情况。房子是房东的母亲生前居住的,老人在医院过世也就百天。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房东欺骗了李某,侵犯了知情权。经调解,房东将全部房租退还了李某,销毁了合约。

  呼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租房者),租住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细心,采取“找、约、看、问”的方法。“找”是指通过信誉好、口碑好的媒介渠道寻找房源;“约”是指打电话预约看房,并通过交谈,挑选合适的房屋信息;“看”是指租房者一定要亲自去看房,仔细查看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格局等等,不要心急粗心;“问”是指多向周围邻居打听房子的信息,详细了解房史。

  关欣郭蓉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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