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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陪死”是一种民意误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2:46  大河网-河南商报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9月12日《华西都市报》)

  “矿领导陪死”的伪民意

  赵铁锤的解释源于一个“伪民意”,也即新闻里的那句“许多网友认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很荒谬,认为矿难无法根治,这种做法只能让矿领导陪矿工一块死”。

  请国家煤监局领导想一想,会有许多网友认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很荒谬”吗?这“许多网友”源自哪一个权威民调?我倒是建议他们不用民调,只要在相关新闻上来数一数网友的跟帖,数一数“赞”、“顶”与“荒谬”之比,便知道哪一种意见能代表“许多网友”。

  领导费口舌解释“不是陪死”,折射出高层领导听到的信息反馈,主要是来自那些不想下井的矿领导的搪塞之词,正如不想晒家产的领导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利于唯稳大局一样,是这些有抵触情绪的矿领导认为“带班下井制度很荒谬”,而不是“许多网友”。

  所以,这番本该在内部解释给官听的话,挂出来给民众看,很可疑很可笑。

  ——杨光志(媒体从业者)

  是让领导承担起事故成本

  如何从根本上杜绝矿难这样的人间悲剧?《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一书的作者维特教授曾说:“防止铁路事故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公司董事捆绑在每辆火车的车头处。”——要有效地降低现代工业体系的风险事故,关键在于让最有能力预防事故的主体承担起事故的成本。赵局长所说,“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并非信口开河。

  “带班下井”其实质,就是要让领导与矿工同生共死,让他们成为利益共同体,让最有能力预防事故的主体承担起事故的成本。“带班下井制度”是让“矿领导陪死”吗?这是个伪命题。

  网友真正担心的,其实是“带班下井”制度是否会形同虚设。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说,“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我国并非新规,2005年至2007年,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先后下发3个“指导意见”规定了该项制度。在矿难频发的背景下,早就有的好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安监总局现在强力推动,就会产生效果?

  ——刘义昆(教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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