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鹏飞 记者 赵蕾)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今明两年,我省要求所有行政村必须选聘残疾人专员,并建立残疾人协会,各级残联组织单位中,残疾人干部的比例将不得低于15%。
省残联、省编办等五部门新近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到2010年底,全省27530个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残疾人协会,乡(镇、街道)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完成率达100%,70%的行政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待遇。2011年底,所有行政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