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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营业执照骗20万贷款 男子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9:36  生活新报

  记者 杨雅棋

  伪造营业执照,两次成功申请到小额信用贷款,但都只还了三个月利息就不见踪影。近日,孙中云因诈骗贷款20万元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34岁的孙中云是宣威人,大学文化。2009年3月7日,孙中云冒用父亲孙泽良的名义,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昆明分行盘龙支行,用伪造“昆明市盘龙区艺馨建材经营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申请小额信用贷款10万元,限期一年。但“孙泽良”只还了前三个月的利息后,就不见踪影。贷到款的孙中云将1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个人生活开销。一个月后,尝到“甜头”的孙中云,又开始游走于其他的银行。

  2009年4月17日,孙中云以“孙忠云”的名义,使用虚假的营业场所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昆明分行五华支行,申请小额信用贷款10万元。当天,孙中云开车带信贷员到昆明市鼓楼路某宿舍区进行经营场所实地调查,期间,该经营部的员工与孙中云要么微笑点头,要么打招呼,表现得很熟。这样一来,信贷员的疑虑逐渐消失。之后,根据调查的结果,五华支行发放了10万元贷款。而这一次,孙中云与前一次的还款情况如出一辙。他在偿还了前三个月的利息后,从第四个月开始,人间蒸发。

  五华支行感觉到情况不妙,来到孙中云提供的住址江东丽景园,问保安得知,这个地址和孙中云毫无关系。2010年1月14日,失踪了几个月的孙中云意外出现,立即被公安机关人员带走。

  2010年7月30日,孙中云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在官渡法院受审。庭上,孙中云称,其虽然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取得贷款,但其取得贷款后用于企业周转资金,且在贷款后有还款行为,其不能按期还款是因经营恶化导致。

  法院认为,孙中云在其不具备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个人消费等方面,并在贷款到期后,逃避偿还贷款。孙中云在本案中,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数额巨大的贷款,客体上侵犯了银行对贷款的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且孙中云到案发前仅归还了少额利息及本金。

  近日,法院判决,孙中云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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