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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法院助少犯重拾信心圆大学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12: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9月13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林晓)“俞姐姐,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成为一名大学生了,我将以百分之百的努力为我的大学时代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近日,宁波象山法院刑事法庭的俞法官接到一封来自湖北襄樊的信,看完后她心中说不出的欣慰,曾经的少年犯,终究圆了大学梦。

  2009年暑假,湖北少年小雨来象山找同学玩,钱花光时竟突生歹意,抢劫了路人的挎包,得现金人民币400元和价值人民币850元的数码相机一只。小雨的父母和老师得知后都难以相信,“在校学习成绩处于中上游,平时表现也不错,在大人眼中,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啊。” 考虑到小雨的作案动机和一贯表现,象山法院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判决。小雨是个在校生,判刑后面临失学的困境,“他明年就要高考了,这可怎么办好?”父母和老师都焦虑不已。承办俞法官以及象山法院领导多次与远在湖北的学校联系沟通,经多方努力,最终帮助他重返校园继续读书。

  2010年高考,重拾信心的小雨走进了考场,并最终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其生理、心理都还未成熟,他们原本可能成为天之骄子,却因一时失足从此背上了“罪犯”的枷锁,还未走进社会实现梦想,已为自己的青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象山法院刑庭虞庭长介绍,为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象山法院建立了未成年被告人人格调查制度、未成年犯罪量刑听证制度及缓刑、假释少年犯回访制度等,从受理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开始,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和少年犯的帮教,贯穿始终。近年来,被象山法院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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