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 (记者 杨晶 通讯员 康瑞)最近,孝义人王某用捡来的身份证在太原登记住旅店,差点被民警当逃犯抓起来。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万柏林分局获悉,王某因使用别人身份证受到了训诫。
9月7日,王某要到太原办事,临行前却找不到自己的身份证。情急下,王某突然想起前段时间捡到了一个姓任的人的身份证,年龄和自己相仿,相貌也有几分“神似”。于是,他便揣着任某的身份证出发了。当晚9时,王某来到太原市千峰北路一家旅店,服务员拿起身份证对着他看了看,就按规定将信息通过网络传给公安机关,然后为其办理了入住手续。王某进了房间还不到5分钟,就听到有人敲门。一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两位民警。“你姓任?”民警问。王某以为是民警检查住宿登记情况,便硬着头皮答了声“是”。随即,他被带到派出所。
王某不知道,任某因涉嫌合同诈骗,2007年被孝义警方上网通缉,当服务员将任某的身份证信息上传公安机关后,系统立即识别并发出警报,千峰派出所民警遂将王某“抓获”。
了解情况后,王某连忙解释。民警认真核实了他的身份后,对其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而王某入住的旅店,也因对身份证核实不严,受到了警方批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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