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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的押金何时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22:52  内蒙古晨报

  本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记者 李艳红)“应聘理货员时告知,只要交300元押金,就可上班。当时收了我100元现金,并给开了收据,剩余200元从工资里扣,没开收据。离职时,如干满3个月,300元押金可以退,而我干了近3年,离职时只给退了100元,剩余200元没给退。”昨日,曾在展东路北段联华超市工作的高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据高女士介绍,“店里员工都是这种情况,其他员工不干时,都给退了300元。我多次找到公司,公司称没有我的名字,后经店长说明,才确定有我这个人,但是因名字弄错了,公司没有我的记录,不能退剩余的200元。难道因公司没有准确记录员工的详细信息,就不给退钱了?”

  吴女士也告诉记者,她是展东路北段联华超市新开店的第一批员工。开店时间是2006年6月27日,开业前一个月进行了入职培训,并且一次性收了300元现金培训费,店方承诺若离职时,必须干满3个月才可退,当时也给开了收据。2009年6月份她离职时,发现收据找不到了,后找店长开了证明。找到公司时,公司称因没有收据,所以不能给退,当时要求核查备份时,遭到了拒绝。

  随后,记者来到了艺术厅北街联华超市总部,人力资源部张萍称,她不是负责人,只管招聘,其他事宜不知情,因老总出差,只能找他的秘书。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张秘书。他说具体情况不太清楚,等他回到公司后,会找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核实情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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