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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过磅 货车蹊跷增重11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朱旭东 实习生 杨小佳  稿件来源:

  

收费站过磅货车蹊跷增重11吨
两份过磅单差距 11吨

  核心提示

  “在青海不到55吨的货物,怎么到兰州一过秤就变成65.7吨了?”9月13日,湖北司机丁师傅遭遇了让他瞠目结舌的一幕,自己的货车在两地收费站过磅时竟然凭空多出了整整11吨,这是他的货车负荷的20%。当他提出想复秤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却说有规定而拒绝其要求。

  “司机过卡时动态过磅重量因操作不同会有差距!”兰州北收费站工作人员这样解释,但记者调查时发现,货车重新过地磅时,重量又变回了54吨左右。

  司机:两地过秤 卡车凭空多出11吨

  “我没拉那么多货,现在却要受重罚,这太不公平了!”当天下午3点,记者来到兰州北收费站,气愤的丁师傅认为收费站过磅严重失误,为了证明自己不存在逃费嫌疑,他和“超限”的卡车堵在收费站已近两个小时。

  “卡车自重17吨左右,货物只有37吨多!”丁师傅向记者提供了在青海省德令哈的过磅单,显示整车重量为54.7吨,而在兰州北收费站过磅时却是65.7吨。记者看到,因为他的车堵在收费站,该出口已经被收费站临时封锁。

  收费站有误差也不能复秤

  “收费站用的是动态秤,按照甘肃省计价局文件规定,一律不予复秤。”兰州北收费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据介绍,该收费站使用的是“动态秤”,称量出来的结果除了货物本身外,与司机过站时的车速、刹车都有关系。

  按照标准计算,丁师傅的卡车超过49吨算超载,超过55吨算超限,超过标准后需缴纳百元至千元不等的罚金才予通行。而据收费站动态过磅,他的车当时荷载为65.7吨,属于严重超限,需交罚款2200元。“我的车只超6吨,不属于超限!”按照丁师傅的说法,这罚款有1800元是冤枉钱,所以他认为不能缴纳。

  “收费站动态秤有缺陷,许多司机为了减少重量,一般在过秤时会跳秤,跳好了会减少7到8吨的重量,如果失手正好砸到秤上的话,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该收费站一位工作人员认为造成误差是因为司机“钻空”失手。“就是称重有误差,按照规定也不能复秤!”而且司机只有交了“超限”付款,才能出卡找上级单位去维权。

  目击:收费站确实多“称”了11吨

  在丁师傅缴纳完2200多元罚款后,记者一行4人来到一公里外的兰州煤炭市场过地磅,结果显示该车重54.9吨!这与丁师傅提供的54.7吨的货物凭证单所差不大,而与兰州北收费站称量结果相差11吨。“收费站称重不合理!”丁师傅委屈地说:“耽误两小时没关系,只要能证明我没逃费!”

  律师说法

  收费站称重方式存在霸王条款

  “收费站称重的方式存在霸王条款!”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成震海律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司机刹车会造成称重减少和增多,这种用动态过磅的结果指责司机存在偷逃费行为不合理。他说,收费规定是针对所有公众的,是刚性条款,如果以推测和不确定数据去处罚,显然有失公平。过磅如果存在误差,被处罚人可持相关证据到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进行复核。“收费站规定的条款没有‘救济途径’,对司机不公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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