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锡思
通讯员 陈永欣
本报讯 本月1日起,泉州所有依法应参保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均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泉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也将由社保经办机构移交给地税征收。这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地方税务征收分局了解到的。
泉州地税征收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征收办法由原来的代征变为统征,范围和项目更为全面,除企业外,扩面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除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险外,还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等。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三险”办理也有区别。据了解,“三险”每月应征数据由医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向地税传送,缴费分两种实现:已与地税、银行签订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协议的单位,无需申报,只要在账户中存足缴费金额,银行将实时自动划缴;没有签订过协议的,需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填写申报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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