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400多万买下的别墅“货不对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2:30  现代快报

  最近,常州市民吴先生可是一肚子烦恼,他花400多万买的金洲花城小区的两套别墅,和开发商宣传时说的完全是两回事——不仅色彩差别很大,就连用材也有变化。为此,他和开发商交涉了好几次,开发商认为虽然建筑材料和宣传资料上的有差别,但是却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致的,自己并没有违约。

  样板房和宣传材料差远了

  昨天,市民吴先生表示,“去年,我看过开发商给的宣传材料后觉得房子的户型、外观不错,而且一套500多平方米的别墅只要200多万,就一口气买了两套。”

  今年8月份样板房建好,吴先生却傻眼了,“这跟当时开发商给我们看的宣传资料完全是两回事啊。”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金洲花城小区。小区由别墅与小高层组合而成,别墅区只建好了样板房。整幢别墅看起来以土黄色为基调,给人感觉比较压抑。

  吴先生指着别墅的宣传图册和楼书,“上面明明写着,‘温暖的棕黄色是小区的主色调,高档真石墙裙、雕花铁艺栏杆……’但是现在的样板房却不是他们宣传的那样,墙裙也没有采用真石,而是面砖。”

  记者发现,别墅样板房的墙裙确实全部贴的是面砖,“这样房子完全变了味。”吴先生与开发商交涉多次,希望能按照宣传时的承诺改建,但遭拒绝。

  开发商:宣传材料仅供参考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金洲花城的开发商——联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负责人唐经理。唐经理表示,“实际看到的色彩和图册上的肯定有色差,有时晴天和阴天拍摄的画面还不一样呢,我们宣传材料上也写了‘仅供参考’。”

  “虽然宣传材料上写的是‘真石墙裙’,但是我们在和业主的合同中只是承诺了墙裙使用高级涂料和面砖。”唐经理认为,他们并没有违约,更不会改建。

  “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仔细具体看内容,只是简单看了一下价格、房号。”吴先生显得有些后悔,“但是他们既然在宣传资料中承诺了,就应该守信用。”

  律师:开发商已经违约

  记者电话联系了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董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董律师认为,虽然开发商没有把“真石墙裙”写进合同,但是已经对房屋设施做了明确说明,宣传材料也影响了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向,所以要约邀请已转变成了要约,即使开发商没有违反合同,也已经构成了违约。

  快报记者 周青 晃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