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彬)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对保定博野县等四县(市、区)法院调卷隐瞒问题进行纪律追究的通报》,对保定博野县法院、唐山市开平区法院、石家庄辛集市法院、石家庄赵县法院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卷宗调取过程中拖延、隐瞒等违纪违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省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回应群众诉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个别基层政法机关对省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调卷评查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拖延,致使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处理受到阻碍。
调查组认为,保定博野县法院、唐山市开平区法院、石家庄辛集市法院、石家庄赵县法院,对省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调取案件的工作要求重视不够、作风懈怠、动作迟缓,档案管理不规范,案卷移转手续不严格,案卷查找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案卷不能按省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评查,造成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进程拖延,上访人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
省委政法委决定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对四县(市、区)法院全省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共9人分别给予记过、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其中,对博野县法院原执行庭副庭长、唐山开平区法院档案管理员给予记过处分;对辛集市法院纪检组长、博野县法院档案员给予警告处分;对博野县法院一名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唐山市开平区法院一名副院长、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赵县法院一名副院长诫勉谈话。
上述四个县(市、区)法院在省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及有关机关发出调卷函后,利用种种借口推托找不到案卷,态度不端正,工作配合不力,反映出这些单位存在不讲政治、政令不通的严重问题。省委政法委重申,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一系列会议和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工作,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敷衍塞责,顶着不办。凡发现丢失、隐匿案卷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丢失、隐匿案卷找不到具体责任人的,一律给予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以严明工作纪律,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实现政法机关政令畅通,确保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省委政法委表示,对上述四县(市、区)办理相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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