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 通讯员薛小马)“你得赔我医药费!”藁城市胡某将准备盖房用的石料堆放在路边占据了半个道路,不想却因此引发一起车祸并遭遇索赔。
今年3月24日19时,和胡某同村的王某骑摩托车不小心撞到石料摔成骨折,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6798.4元。
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王某将胡某推上被告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所骑摩托车无牌照、无驾驶证,属违章驾驶,对此事故应承担50%责任。被告胡某未经许可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石料,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承担50%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胡某赔偿王某3399.2元。
说理说法
法官提醒: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未经许可私自占用道路堆放物品,未设安全警示标志造成事故的,堆放者应承担相关责任。
分享此资讯到贴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