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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袍受冷落,因律师地位不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0:03  南方日报

  

律师袍受冷落,因律师地位不高?
去年8月,深圳律师开庭穿袍首日,参加庭审的律师均穿上律师袍,而今律师袍却受冷落。鲁力摄

  ■编者按

  说到医生,你可能会想到白大褂,说到警察,你可能会想到警服,说到律师,你会想到什么?也许会是港剧中带假发穿黑袍、侃侃而谈的律师吧?而现实中,因为很多律师不爱穿律师袍,所以很难给律师贴上一个职业标签。

  1年前,深圳律协出台《关于律师参加庭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深圳律师从去年8月1日起出庭须穿律师袍,否则将严肃查处,引起各界关注,甚至上了《新闻联播》。人们想象着,律师身着黑色律师袍、脖子上系着红色领巾参与法庭诉讼,这样的场景将会在深圳的法庭成为常态。然而时隔1年后,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此种场景并未成为常态,穿袍出庭者寥寥,有律师形容,规定只是刮了一场“龙卷风”。

  律师为何“冷落”律师袍?不穿袍表象的背后原因又是怎样?记者展开深度调查。

  ●通知没能坚持下去,哗众取宠了一下就没了。很多律师也没有坚持穿下去的动力。

  ●有时候穿着律师袍去了,发现一起开庭的律师都没有穿,就觉得自己挺别扭的。

  ●一些律师觉得穿不穿律师袍对于其地位没有任何改变,所以不愿穿,也没有养成穿袍的习惯。如果律师地位提高了,穿律师袍能够容易跟普通人分别开来,能够享受到比如进法院不用安检,会见、阅卷难等不再有时,我想肯定很多律师会自愿穿上律师袍。

  调查??

  穿律师袍出庭者很少

  吴军(化名)早上起床后,便着急地赶往法院去参加一个民事案件的庭审,他是其中一方的代理律师。吴军在深圳做律师已经有4年,几年前买的律师袍在衣柜中放着,而他这天根本没有想穿律师袍这茬,便已经出了家门。事实上,他已经习惯出庭时不穿律师袍。

  早在2003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就对律师穿袍出庭有所规定,但之后,律师出庭着袍的景象并没有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去年,深圳律协出台强制穿袍令,时隔6年,律师袍再度归来,引起各方讨论、关注。但此令在一场“龙卷风”过后,似乎并未改变深圳律师出庭穿着的习惯。

  记者近日走访深圳中院的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相比而言,发现在刑庭中穿律师袍的律师较多。以上周一早上为例,几名进入刑庭的律师都提着律师袍,在快开庭时披上。深圳中院刑庭的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大多数辩护律师都会穿袍的。

  在位于彩田路的深圳中院民事庭,记者看到穿律师袍出庭的律师很少,大多数律师穿便装出庭。在法院去年专门设置的律师换衣间中,记者也几乎看不到律师的踪影,该房间内的柜子中,还专门放置了多套律师袍,为忘记带或者没有律师袍的律师服务,而记者看到柜门紧锁。在福田区、罗湖区等区级法院,穿袍出庭的律师也是很少,绝大多数律师都是穿着便衣出庭。

  “通知实施后的1个多月里,大家穿袍上庭还是比较积极的,后来不知不觉又回到了以前,该穿啥穿啥。据我所了解,现在每次开庭都穿袍去的律师很少,没有这个氛围和习惯。”吴军律师说。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陈伟告诉记者,他去开庭时,基本看不到有穿律师袍的。“通知没能坚持下去,哗众取宠了一下就没了。很多律师也没有坚持穿下去的动力。”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杨新发律师说。

  律师观点??

  支持穿袍遭遇现实悖论

  吴军还记得第一次穿上律师袍时的情景,“当时是打一个民事纠纷的官司,穿上律师袍后觉得跟平常不一样,感觉更严肃、神圣一些,这种内心感觉很难用语言表达。”在吴军看来,律师应该穿律师袍上庭,这样会增加庄重感和使命感,也能使律师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杨新发认为,律师袍是司法礼仪、律师形象、职业使命的承载。因此,穿律师袍出庭是对法律制度的敬畏,是对司法礼仪的尊重,也是对律师形象的塑造和提升,更是对职业尊荣和道德追求的拯救。

  陈伟律师认为,深圳律师穿律师袍出庭有百利而无一害。首先能够提升律师社会形象,增强律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更好地履行律师职责。其次,是一种尊重法律、尊重法庭、尊重当事人的体现。再者,能够增强律师的自信心,从而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智慧。

  律协理事、广东安恪律师事务所李智强律师也认为,穿律师袍出庭可以增加律师乃至律师行业的庄重性和规范性,他同时告诉记者,深圳绝大多数律师都是支持穿律师袍出庭的。

  但现实中律师袍似乎的确遭遇了“冷落”。几个月的新鲜感过后,吴军没有坚持穿律师袍出庭,律师袍绝大多数时候被他放在家里的衣柜中。“每次看到港剧中律师身着律师袍、带假发出庭,侃侃而谈,很‘威风’的样子,我都觉得很羡慕,这样感觉很庄严,对外的形象也比较好。”吴军很羡慕这种穿着带来的庄重感。他告诉记者,之所以“冷落”律师袍,是因为出庭穿袍的行业风气在深圳并没有形成,“有时候穿着律师袍去了,发现一起开庭的律师都没有穿,就觉得自己挺别扭的。”

  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杨新发律师也认为“氛围”、携带不方便等是他“冷落”律师袍的主要原因。“如果别人不穿,气氛就很怪,而且一些律师坐公交车的话,要拿很多案件材料,还要拿包,提着很重的律师袍很不方便,再说法律也没有对出庭穿律师袍作强制要求。”杨新发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麻烦”、“没地方换”、“贵”、“天气热”、“没氛围”、“难看”等因素成为一些律师提及的“冷落”律师袍的原因。

  更有一些律师“尖锐”地指出,穿律师袍无法带给其律师身份应有的权利,照样面临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困难,穿着律师袍流于形式,无真正意义。这种观点也成为反对深圳律协出台强制穿袍令的主要声音。

  根源在职业荣誉感不强?

  仅仅是这些客观原因才导致律师们“冷落”律师袍的吗?“制度保证、不方便等客观原因固然存在,但从内部来讲,还是律师对自己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不够强烈。”陈伟如此归结律师“冷落”律师袍的根本原因。此说法也得到一些受访律师的认同。

  李智强分析认为,如今的律师地位不容乐观,律师是为当事人维权的,但经常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一些律师觉得穿不穿律师袍对于其地位没有任何改变,所以不愿穿,也没有养成穿袍的习惯。如果律师地位提高了,穿律师袍能够容易跟普通人分别开来,能够享受到比如进法院不用安检、会见、阅卷难等不再有时,我想肯定很多律师会自愿穿上律师袍。”

  张兴彬律师也认同这种观点,“也许只有真正提高律师地位,才能让律师心甘情愿地穿起律师袍。”

  根据陈伟的观察,如今会坚持穿律师袍出庭的人大抵有两种,“一种是业务做得很好,对律师行业有很强认同感、荣誉感的人,这种在穿袍出庭的律师中大概占到30%;另一种是刚执业不久,对律师行业抱有很好期望的新律师,这种大概占到70%。介于两者中间的这部分人会觉得穿不穿律师袍给其带不来什么作用,所以没有穿着的动力。”陈伟说。

  律协呼吁律师出庭穿袍

  法官、检察官、警察有各自的制服,看着他们的穿着,人们大概就可辨别出其职业,制服已经成为其职业标签。律师袍是否承载着律师职业标签的作用?

  对此,李智强认为,律师行业也应该有其自己的职业标签,但律师袍承载律师职业标签的作用有限。“律师袍是我们在开庭时穿的,应该叫做出庭专用服装,外人不一定能够看得到,因此它应该不能成为职业标签。”

  虽然对于律师袍成为律师职业标签持怀疑态度,但李智强仍然认为,穿律师袍出庭能够增加庄重性和规范性,因此律师穿袍出庭很有必要,律协关于穿袍的强制规定应该继续推行,“在如今大家还没有自觉性的情况下,行业协会的推动很有必要。”

  吴军也认为,行业协会强制性的规定有助于加快穿袍氛围的形成。

  深圳律协相关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态,强制穿袍令规定他们会继续坚持。

  不过,吴军等律师也担心,协会规定的效力有限,未必能推动此举走得很远,因此他们建议,将该问题上升为立法层面,可以在《律师法》中规定律师出庭的着装要求,推进律师执业建设,维护律师形象。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孙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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