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最高检:讯问未成年嫌犯时应通知监护人到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0:37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徐日丹) 日前,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规定》明确指出,当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必须讯问;其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对于后者,对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在刑诉法中并没有作出硬性规定,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则有明确规定。考虑到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同时又规定“无法通知监护人或者经通知未到场,或者监护人具有有碍侦查的情形而不通知的,应当记录在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讯问嫌犯 未成年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