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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享专项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02:35  现代快报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已于日前会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出台了《关于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试行)》及实施细则。

  据了解,申请年度专项医疗救助人员须同时符合具有苏州市户籍,参加当地医疗保险(新农合);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全年医疗费用自负(不含自费,下同)金额达到当地年度医疗救助标准的患者本人以及没有享受实时医疗救助4个条件。上述制度救助标准为病人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部分,享受60%的年度专项医疗救助。

  据介绍,年度专项医疗救助的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申请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资发放记录的复印件,填写《苏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审批表》,向所在社区(村)提交书面申请,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其家庭收入,医保(新农合)经办部门负责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的计算和发放。11月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后,苏州市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内家庭中,无论是低保、大病患者,还是自负费用较高的人员,均可得到医疗救助。何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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