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损害发展环境将会使经济受内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06:38  燕赵晚报

  本报评论员 王丹雪

  孙瑞彬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道:经济是一个地方发展的基础、民生的依托、稳定的保障,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前提。他还对石家庄的经济发展规划作了全面的要求,其中对工业、服务业、企业家队伍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现代农业建设等很多经济层面的问题都做出了具体的指示。从讲话中可以看出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我市经济的决心和宏大设想,而《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施行,更为营造有序的发展环境设置了有效的防火墙。

  当今社会,经济基础不仅决定上层建筑,还决定着方方面面。没有经济增长,就谈不上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所以保护发展环境的纯洁度,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有的放矢地约束了诸多不当行政行为,影响发展环境的原因主要也是这些乱伸手、乱插手、推诿扯皮不作为等行为,这些硬性规定对净化我市的发展环境殊为必要。“行政梗阻”降低发展效率仅为其一,更严重的危害还在于对经济环境的恶化,使各类投资的后期经营质量受损,进而影响产业结构调整,遏制了城市经济发展潜力。

  换个角度看,权力寻租对经济发展既有显性妨碍,更有隐性伤害。例如科技创新型产业,他们对政策环境、人才环境非常敏感,一旦有不当外力作用其上,这些产业很容易夭折。有些产业经营者专营于监管漏洞,如“三高”企业对环境、资源的掠夺性消耗,常常会依托权力寻租而获得生存空间。

  几年前,有人提出“企业公民”的概念,其内涵是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律,更要承担企业责任。这个概念同时也对社会提出要求,即给企业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当有企业突破规则底线并受益时,发展环境就已经失衡,其他企业必然效仿,生态恶化由此肇始,这是劣币驱逐良币,也是破窗理论的传导效应。如何规避诸多弊端,把《办法》施行到位,并严格监管,不失为一个治本良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