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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线涨了工资真的能涨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祁进宝  稿件来源:

  本报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月27日向社会公布了我省2010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建议企业以平均工资增长14%作为工资增长的基准线,增长上线为18%,增长下线为5%。该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分配,为企业参照指导而非强制执行。此消息公布后,许多企业、职工纷纷咨询有关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具体事宜,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同时通过对劳动者的调查发现,大家并不看好工资指导线。

  服务行业有质疑

  有读者质问,今年以来,物价上涨这么快,有好多地方的工资指导线增长下限都调整到了零以上,就是说规定必须要涨工资,有了这个规定,工资真的就能涨吗?大部分人对指导线的落实持怀疑态度。

  “指导线是涨了,可我们的工资这么多年还是老样子!”我市一家宾馆的客房服务员说,在她们所在的行业,大部分一线职工享受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一年一变的工资指导线对他们来说,基本上没什么实际意义。一提涨工资,饭店服务员张小琴就直摇头。现在她每月800元的工资已经是2003年下岗以来的最高工资,这个工资额5年来没有多大变化。“涨不涨工资是老板说了算,参考不参考指导线要看老板的心思。”许多职工反映。

  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工资指导线在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当前的执行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这项制度在一些企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部分企业尚未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在工资指导线的范围内享有自主分配的充分权利,对工资分配显失公平、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省总工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在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过程中,最重要就是企业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

  下线调到零以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指导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宏观经济指标,经过测算和平衡后确定的工资增长水平,是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目标。主要目的是调整、规范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确保广大职工及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2002年5月24日,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省开始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当年我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7%,增长上线为20%,历年来,我省工资增长的下线都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今年首次调整到了零以上,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也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私营企业;既包括省、市、县以下企业,也包括中央驻甘企业及外省市驻甘企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均应列入执行工资指导线的范围。当前,实行这项制度有利于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收入随经济效益正常增长机制,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劳企双方互利共赢,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增长不得突破上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指导线有三条线。基准线是政府确定的年度货币工资平均增长目标,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安排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

  上线也称预警线,是对工资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预警和提示。职工工资水平较高的企业工资增长达到或接近工资增长上线时,企业应当加大自我约束,避免工资过快增长带来对整个分配秩序产生冲击。国有企业工资增长也不得突破上线。

  下线是政府对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工资增长的起码要求。这类企业的实际平均工资(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在较短时间内允许零增长,但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在工资指导线区间内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基准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可在工资增长上线区间内相应提高工资增长幅度;其他企业可在工资增长下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

  工资指导线发布后,企业应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规定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职工无重大异议的,即可编制或调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进行落实。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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