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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改革为何那么像与民争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02:09  新文化报

  点到

  为止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车船税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有委员认为税额偏高,差别过大,建议调整。“老百姓纳税够多了,我想我们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怎么鼓励消费、拉动内需,又给老百姓减税,这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10月28日《北京晚报》)

  皇粮国税,自古有之。但眼下动议车船税改革,不免有与民争利的嫌疑。道理很简单:一方面,中国今年第二季度GDP超过日本,登上世界第二的宝座,每年的财税账单也是盆满钵满,都在谈分享、都在唱民生,那么,少收点这种不甚公平的“车头税”又何妨?另一方面,今年CPI一路高歌,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6%,环比上涨0.6%,涨幅23个月以来新高——国务院央行双双警示物价压力,货币政策甚至做出相关调整,当此背景之下,车船税改革仍以“涨”为主线,难免令公众有“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的感觉。

  事实上,以车头或排量征税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即便从国际惯例出发,美英等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税收的发达国家,也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的调节功能——以此将百姓的钱包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比“车头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作用。此外,从公平性出发,2009年在购置税优惠政策实施时明确了“1.6升”这个技术节点,而此前,百姓购买家轿的排量选择范围多在2.4升以下,如果车船税真要涨价,对于此前的大排量、低价车也有失公允;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新的征收办法还应当明确交通限行时车船税的退还标准,不然,其出行权在交了税后又要“被打折”,道理上也说不过去。

  “老百姓纳税够多了”,这话对应着切肤之感的税负。作为经济支柱的汽车产业,不能被民意误读成一个“陷阱”产业:买之前拉动消费,买了后促进加税。车船税改革要摆脱与民争利的嫌疑,当拿出更得民心的作为。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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