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发巨大争议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27日召开立法听证会。21名听证代表中,只有2人反对。
个人财产究竟可不可以被征用,其实不存在争议,对于突发灾难和战时状态,政府是有权征用的。只是,如何征用?征用后如何补偿?何为突发事件?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而作为政府代表的北川县副县长兰辉却说:“这样的规定某种程度上来说实际上是对被征用人私产的保护。”征用就征用了,但政府用得着挂个保护的名义,把此行为修饰得如此完美吗?听到这番霸道的言论,无疑会进一步加剧民众的抵触情绪。
兰副县长也说了,无论汶川地震还是泥石流灾害,“老百姓家里有粮食的,都拿出来分给大伙吃了。”此时的老百姓根本不管有没有补偿,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作为人的良心。而如今,面对政府制定的征用政策,老百姓更多的是有着莫大的担忧和不安。因为,“可以征用”只是一种原则,在这一原则没有细化的情况下,是否会出现公权力的失范甚至滥用,从而使更多公众的合法私产受到侵害呢?
当政府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和监督,当征用没有严格的条款进行限制,当私权的保护还处于如此初级的阶段,“可以征用”和“强制征用”就像是从笼里放出来的一头猛兽,其结果没人能预料。我们真要等地方政府官员口中“对被征用人私产的保护”造成了个体生命的伤害,再慢条斯理地讨论征用条例吗?
丁寅(武汉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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