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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试行量刑规范化 判多判少“有商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02:39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蔡宗谋

  法庭上,控辩双方可以围绕量刑开展辩论,发表量刑建议。法庭将考虑双方意见,依法作出适当量刑。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泉州法院系统近日将试行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纳入审理程序,让量刑变得更公正,“判多判少”更透明。

  量刑规范化,旨在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量刑更加公开、公正,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试行。主要针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15种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后,法官量刑将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根据犯罪事实,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根据犯罪数额、次数、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第三,调节基准刑,综合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这样一来,法官判多判少,为何这么判,一目了然。此外,控辩双方还可在庭上围绕量刑开展自由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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