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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悬赏,娱乐还是炒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06:07  哈尔滨日报

  曹林

  日前,有31亿元身价的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因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被通缉,悬赏金额是500元。(10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

  通缉亿万富翁,何以仅悬赏500元?

  公安部对通缉和悬赏有一套明确的制度规定,但并没有规定悬赏的金额,仅规定“悬赏通告应当写明悬赏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赏金的具体数额”。部分省份规定了悬赏数额,但也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比如江苏省的规定:赏金原则上控制在20万元以内,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赏金为5万元以下;对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案件赏金为10万元以下……

  也就是说,对悬赏数额,各地主要遵循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大案要案难案悬赏金额高,一般案件低;命案金额高,经济犯罪案件低,比如当年的马家爵案,悬赏金额是20万元;经济条件好的地方高,差的地方低。涉案金额高的就高,涉案金额低的自然就会低。当然,还要根据抓获嫌疑人的难易等综合确定。这既合常情,也合法理。

  以此而论,500元也太低了。且不说通缉的是一个亿万富翁,光看案件本身,涉黑、伪造护照非法出境算严重的,涉案金额也很高。更为关键的是,悬赏通缉,主要是动员公众参与到案件侦破中去,鼓励公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500元算什么悬赏?上世纪80年代悬赏抓捕杀人犯“二王”时,悬赏金额就达万元了。500元悬赏通缉一个亿万富翁,怎么看都像是一场娱乐事件。

  公民打公益官司,可以只索赔1元,将1元当成象征,提请舆论关注。公安部门的通缉行为,就不能只是象征性悬赏了。要么就不悬赏,要么就按常情常理悬赏。500元悬赏通缉亿万富翁,想娱乐谁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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