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重大污染事故
法院支持
环境公益诉讼
□通讯员 张兴平 王华卫 王舜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让人触目惊心,昨日省高院与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着重推荐宁波海事法院《关于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若干意见》(因为共25条,简称“25条意见”),“25条意见”中明确提出构建突发性海上污染事故诉讼应急处理机制,并且法院依法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陶蛟龙介绍说,宁波海事法院是我省唯一专门管辖我省所属港口和水域(包括所辖岛屿、所属港口和通海的内河水域)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截止目前已审结各类海事海商案件2万余件,解决争议的涉案标的金额210余亿元。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还公布了自海事法院成立以来10大海事海商典型案例,杭州湾跨海大桥触碰赔偿案入围:2006年8月11日12时,索来多有限公司、爱尔墨克航运公司所属的新加坡籍“沥青快车”轮触碰正在施工建设中的杭州湾跨海大桥,致使大桥三座承台以及一处桥墩墩身混凝土脱落、损坏,一处跨经70米长的主箱梁受损。经过法院审判,最后判决两被告连带责任赔偿原告788万余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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