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合肥下月“开仓”放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09:03  新安传媒网

  本报讯经历9月和10月的“零供应”后,合肥市区土地下月将迎来“放量”。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国土部门获悉,11月,合肥市将推出4宗共361.97亩土地,加之延期至11月份挂牌的地块,使得11月份合肥市土地供应增加至501.5246亩。这样的集中土地供应量仅低于3月份784.58亩的供应量,成为今年截至目前土地供应第二多的月份。

  据了解,11月即将集中拍卖的4宗361.97亩土地,分散于高新、瑶海和蜀山区,均为商住用地。其中以瑶海区磨店乡市职教基地E1003地块体量最大,达177亩。紧随其后的是高新区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西北角N-5地块,面积为101.27亩,参考地价为486万元/亩(不含契税、印花税),竞买保证金高达1亿元。

  而据了解,合肥市2010年度计划供应的5500亩商品住房用地,截至目前尚有较大空缺。这也让业内猜测,未来2个月内,合肥或将迎来供地高潮。而9月份,合肥市国土部门曾一次性预告滨湖区6宗地共1207.2亩,也有可能将在年内推出。

  此次,合肥市国土部门对竞买人提出诸多要求。记者注意到,4宗拍卖的地块均要求竞得人在4个月内开工,并在1年半至2年半内竣工。如果未按期开工或竣工,将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同时,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将被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本报记者 胡霞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