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闵楠
从昆明市市直机关单位抽调的40名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将出任河长助理,每月至少巡河两次,并接受相关管理办法的考核。记者日前从河长助理专题研究会上获悉,昆明市出台了《河长助理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河长助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对负责河道巡河不少于2次,每季度撰写1份河道检查及整治工作报告,每年年底撰写1份综合报告。
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抽调市直机关单位40名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担任河长助理,是为了实现今年河道水质的目标。同时为了保证上岗的河长助理认真履职,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整治的督促检查工作,又相应出台了《河长助理管理考核办法》,对河长助理工作职责、管理要求、工作考核作了相关规定。《办法》中提出,河长助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对负责河道巡河不少于2次,巡河相关情况要及时向河长及市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办公室进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河道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同时,《办法》还规定,对工作扎实、目标任务完成好、表现突出的河长助理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治河道无明显成效、抓落实不力,经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河长助理,将按照领导干部考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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