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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开发商伪造业主“同意书” “空中花园”变商品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10:38  云南网

  因为被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设计带有“空中花园”的小户型住房宣传的吸引,很多业主高于当时市场价格购买了房子。但在接房时才发现,吸引人的“空中花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设计图纸上没有的18套商品房。业主们认为,这18套商品房严重影响了业主的住房质量,于是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结果在业主质问开发商时,开发商却拿出了有业主签名的“同意变更规划同意书”,且称其变更行为是经过许可和认证的。于是,业主将审批机关红河州城乡规划局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诱人”的空中花园

  风尚国际阳光公寓位于蒙自县城新区天马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属于蒙自主要街道中心的标志性建筑。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很多业主相继购买了该公寓。当时,开发商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所公示的沙盘和宣传画均表明在公寓楼东北面4-12层设计为开放式凹型,用于通风采光观景的“空中花园”。虽然销售价比当时的市场价每平方米高出近300元,特别是具有优势的C户型房更是每平方米价格高出同层其他房价200元,但许多人还是选购了有空中花园的小户型套房。事情就由这“诱人”的空中花园而来。

  2008年10月31日,开发商发函给业主称:在蒙自县规划部门的指导和要求下,要对原设计方案及外立面做适当调整和变更,因此不能按期交房。

  开发商为更改规划 伪造业主“同意书”

  2009年5月底,开发商通知业主接房,接房时,业主被要求先交纳配套费用,办理完接房手续后才能对房间进行验收。但业主发现:该楼盘并未验收合格,且4-12层凹型空中花园消失了,代替的是每层两套,共计18套已经销售及正在销售的商品房。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往的“空中花园”无故消失,更严重的是楼道内一片漆黑,在楼道中都无法看清门牌号,住户们日常生活中全天都需要灯光照明,失去了“空中花园”的自然采光,所购买的房子已经不具备销售时的品质。

  当业主质问开发商时,开发商居然拿出了有业主签名的“同意变更规划同意书”,且称其变更行为是经过许可和认证,而业主们纷纷表示开发商从未征询过他们的意见,也从未签过“同意书”。

  心生疑虑且利益受到侵害的40位业主将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起诉到蒙自县法院,认为开发商私自变更合同,严重影响了业主所购商品房的品质,开发商应当赔偿每户3—5万元的损失。而开发商则提起反诉,要求业主速交配套费和违约金,每户要交纳近5000元。

  冒牌“同意书”得许可 城乡规划局成被告

  庭审中,开发商称其变更合法,至于申请变更的业主“同意书”,开发商称原件已交审批机关红河州城乡规划局,但事实上,开发商报给城乡规划局的也是复印件。

  此后的案件审理中又出现了政府规划部门“同意变更外立面”的批文,于是民事诉讼暂停审理。

  随后,业主将审批机关红河州城乡规划局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要求撤销2009年4月17日红河州城乡规划局核准批给开发商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规划变更的申请意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个多月后,蒙自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40名业主胜诉:红河州城乡规划局于2009年4月17日对开发商申请立面变更予以同意更改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应予撤销;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申请外立面变更予以同意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规划局召开三方协调会

  一审判决出来后,被告红河州城乡规划局和第三人红河州雄风房地产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人们耐心等待二审判决的过程中,事情又出现了转机,近日,红河州城乡规划局又综合了业主和开发商的意见,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并通知业主代表在红河州城乡规划局召开风尚国际二期外立面变更法律诉讼三方协调会。

  目前三方正处于协调阶段,二审也在等待过程中,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对于这起诉讼案最终的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驻红河记者王子惠 实习生张亚(云南法制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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